勞動合同主體變更職工工齡怎么算
當職工在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的時候,開始工齡。工齡關系到勞動者的工資福利,保障待遇等具體事項,那么,勞動合同主體變更職工工齡怎么算呢?今天,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5條第1款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 38條規定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新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勞動者請求把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2款規定,勞動者仍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單位變更為新用人單位的,應當認定屬于“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因此,勞動合同主體變更工齡應當連續計算。
工齡計算方法
1、連續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后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后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并計算法,也叫合并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后兩段工作時間合并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后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并計算。
3、工齡折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制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說,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已經失去意義。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后,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周年才能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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