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長坐上被告席 “行政首長出庭”引起關注
2007-06-27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一件極其普通的工傷認定行政訴訟,因為“行政首長出庭”而在錫山區引起社會關注。昨天下午,錫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建華,到庭應訴坐上了被告席。
長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東亭的臺資企業。去年1月17日晚上9時許,該公司職工章啟東在太湖大道友誼路口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頭部等處負傷。當年11月14日,章啟東向錫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今年1月12日,該局作出工傷認定。長椿公司不服,于3月5日向該區政府提起行政復議。4月21日被駁回,維持原工傷認定。長椿公司又以區勞動局的工傷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為由,向錫山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該工傷認定書。
錫山法院經審理認為,章啟東提供的相關證據已能證明受傷地點是必經路段,而長椿公司卻沒有反證。故此維持區勞動局的對章啟東的工傷認定書,駁回長椿公司的訴訟請求。
錫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建華在“最后陳述”中,要求原告方代理律師轉告長椿公司負責人,希望該公司能遵守勞動法規,按規定給職工辦理各項勞動保險、養老保險,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在工傷意外發生時,減輕企業的負擔。
錫山區法院金瑋琳院長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行政首長在行政訴訟中到庭,體現了行政首長對法律的尊重。他們的目標是今后行政訴訟至少達到行政首長50%的出庭率。 (汪自力王露玨)
長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東亭的臺資企業。去年1月17日晚上9時許,該公司職工章啟東在太湖大道友誼路口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頭部等處負傷。當年11月14日,章啟東向錫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今年1月12日,該局作出工傷認定。長椿公司不服,于3月5日向該區政府提起行政復議。4月21日被駁回,維持原工傷認定。長椿公司又以區勞動局的工傷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為由,向錫山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該工傷認定書。
錫山法院經審理認為,章啟東提供的相關證據已能證明受傷地點是必經路段,而長椿公司卻沒有反證。故此維持區勞動局的對章啟東的工傷認定書,駁回長椿公司的訴訟請求。
錫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建華在“最后陳述”中,要求原告方代理律師轉告長椿公司負責人,希望該公司能遵守勞動法規,按規定給職工辦理各項勞動保險、養老保險,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在工傷意外發生時,減輕企業的負擔。
錫山區法院金瑋琳院長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行政首長在行政訴訟中到庭,體現了行政首長對法律的尊重。他們的目標是今后行政訴訟至少達到行政首長50%的出庭率。 (汪自力王露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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