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轉移問題解答
2010-12-11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很多下崗失業人員跨省就業的同時,原駐地的養老保險自己還在參加,到退休時不知該怎么轉回去,繳費年限怎么計算?
答復:《暫行辦法》出臺以前,像你這樣在老家和新就業地兩邊都參保的情況確實存在。辦法出臺后,可以按照規定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假如你選擇在深圳繼續就業并參保繳費的話,你可以在深圳提出轉移接續的申請,把老家的養老保險關系轉過來。這樣,你老家的養老保險關系就要清理,把你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給你本人,兩邊同時繳費的年限只計算一遍,不重復計算。還有一種情況,一個人在老家和就業地同時都繳費,到了退休年齡后,兩邊都滿15年,兩邊都辦了待遇領取手續。這樣的話,就由社保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一個地方繼續領取,其他地方的養老保險關系就要清理,把個人賬戶剩余部分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已經領過的養老金就不再追回了。
案例:
原在山東省郵電工程公司工作的李孝冰,因工作原因要回戶籍所在地湖北省洪湖市。1月25日上午9:00,他來到濟南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辦公室綜合服務大廳“轉移接續窗口”,辦理相關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工作人員經過簡單訊問后,很快打印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憑證》)。記者看到,《憑證》上主要有兩部分信息,一是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二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信息。
據了解,新辦法對一個異地就業的勞動者轉移基金分為兩部分,一部分資金是個人賬戶的累積儲存額,第二部分是轉移單位繳費中職工繳費基數12%的部分。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不影響個人養老保險權益的累積,轉移基金的多少也不影響個人養老金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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