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勞動糾紛案中僅一成女工生育后復職
千龍網-法晚聯合報道(記者 張雷 王巍) 3月6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和二中院同時召開新聞發布會,集中在三八節前夕對女職工孕期的權益保護的法律問題進行通報,法院預測認為,在2月份單獨二孩的政策出臺后,女職工在“三期”內的勞動爭議案件或將大幅上升。而涉及統計的案件中,不足10%的女職工在生育后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正常存續。
“三期”勞動糾紛 呈逐年上升趨勢
“三期”指女職工的孕期、產期以及哺乳期,考慮到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會遇到特殊困難,尤其是在孕期、產期的特殊身體狀況。
以一中院為例,近三年來,受理女職工因“三期”期間權利受侵害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110余件。
以2013年涉“三期”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結果來看,女職工的訴訟請求得到全部或部分支持的案件比例達到84.2%。
北京二中院對近三年審結的涉及女職工婚育權民事案件進行調研發現,2011年審結21件,2012年審結23件,2013年審結31件,總體呈逐年上升趨勢。
女職員崗位多樣化 糾紛后勞動關系大多終止
在案件特點方面,法院的調研顯示,此類案件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女職工在行業、崗位等方面存在多樣化,廣泛涉及各類行業。二是用人單位不繳納生育保險的情況普遍存在。
三是用人單位不發放或者不按照正常工資標準發放產假工資的情況多發。
四是爭議發生后勞動關系正常存續比例較小。統計案例中,僅有不足10%的女職工在生育后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正常存續,其余的或是女職工以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提出辭職,或是用人單位以違紀事由與女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或是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文/記者 王巍)
去年勞動爭議 女雇員占兩成
又訊 大興法院對2013年度全年1305件勞動爭議案件進行統計,發現女性勞動者占到21%。
用人單位安排的勞動強度超過女職工生理承受。在技術含量低而女職工集中的行業,如餐飲服務業等,用人單位隨意安排加班,不安排年休假,并通過虛構工資構成等方式拒不支付加班工資。
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降低用工成本,采取加大工作任務、調動工作崗位等方式,逼迫女職工主動辭職,或虛構違紀違法事實開除女職工。
用人單位利用女職工相對順從的性格弱點,要求女職工在辭職報告中注明“因個人原因辭職”,導致女職工得不到經濟補償金。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