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與值班的區別
2013-09-12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核心內容:加班是什么?值班是什么?加班與值班有什么區別呢?下文勞動法網小編給大家具體介紹相關內容,望對大家有幫助。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本職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個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據。
通常認為,值班是指職工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負擔一定的非生產性、非本職工作的責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單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臨時安排或根據制度在夜間、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安排與勞動者本職無關聯的工作,或雖與勞動者本職工作有關聯,但為非生產性的責任,值班期間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門、接聽電話等。
【值班與加班的區別】
第一、作特點和工作任務不同。值班和加班雖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負擔一定責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勞動者在非工作時間內承擔一定非生產性、非本職工作。而加班是因單位的生產經營需要,由勞動者在原工作崗位和非工作時間繼續從事本職工作。
第二、整規范不同。關于值班問題,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規范對其進行調整。而加班卻應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
第三、作報酬支付依據不同。值班的報酬標準法律上也無明確規定,一般情況下由單位內部制定的規章制度予以規范。而加班報酬是受《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直接規范。
第四、間限制不同。值班并沒有時間長短的限制。而加班必須受《勞動法》規定的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的限制。
由此可見,判斷加班與值班的主要依據是看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從事本職工作,或者是否有具體的生產或經營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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