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不肯賣養老保險,員工求助法院
2011-03-22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程女士以及另外幾名工友是連云區一商場的保潔員,雖然已經在商場工作了五年了,但是商場的負責人一直都說她們幾個不是商場的正式工,不能為他們繳納養老保險。為此,四名女工來到法院求助。
2005年9月至今年8月間,程女士等4名女工在連云區某商場從事保潔員工作,但在這5年時間里,商場一直以程女士等4名女工不是商場正式工為由,拒絕為她們繳納養老保險金。今年,當4名女工想通過司法程序為自己討回欠繳的養老金時,沒想到已超過訴訟時效,勞動仲裁部門不予立案。無奈中,程女士等4名女工只好來到連云區法院求助。該院在立案審查時發現,在5年時間里,程女士等4名女工與該商場的勞動關系一直存續,勞動者的訴訟請求清晰。考慮到程女士等女工的生活確實存在困難,辦案法官便與商場聯系采取訴前調解方式,化解商場與4名女工之間的勞動糾紛。為此,辦案法官多次到商場協商,最終使該商場為程女士等4名女工補繳5年的養老保險金及利息。
還好最終在連云港市連云區法院法官的調解下,商場最終接受司法調解,于11月3日為4名保潔工補繳了拖欠5年的養老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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