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開會沒有去,公司扣錢怎么辦
現在很多公司完全無視勞動法,將一些勞動法的規定視做耳旁風拒不執行,因此很多公司會在休息日召開會議,那么這時候員工可以拒絕去參加嗎?如果休息日開會沒有去,公司扣錢怎么辦?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網友咨詢:
2013年4月,我被服裝公司招聘時,人事主任答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為我繳納社會保險,并約定每周只休息一天,試用期6個月。過了試用期后,公司也沒跟我簽勞動合同。
今年7月,公司利用休息日召開員工大會,因為每周只有一天休息時間,我身體不舒服,就請假沒去,為此公司扣了我300元。請問,公司這么做合法嗎?
律師解答:
首先,公司是無權以休息日開會未到為由扣您工資的。目前關于用人單位可以對勞動者扣工資的只有一種情形,即“《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所以,服裝公司扣您300元工資顯然是違法的。
此外,公司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違反《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所以,您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和社會保險稽核部門舉報。
如何計算不同情況下的加班費。
確定了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后,還必須區分不同情況,才能準確計算出加班費,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 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 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 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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